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

愛的真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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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diary.blog.yam.com/vito/article/4042303


當我讀聖經「哥林多前書十三章」保羅對於愛的描述時,我想到若配偶完全符合我們的心意,那愛就實在無法彰顯。

若他沒有任何讓我不愉快的地方,我又怎須恆久忍耐? 若他沒有得罪我的地方,我又何需以恩慈對待? 

若他沒有任何惡行,我就不須做到「不計人的惡」;若我的配偶很完美,可能我還無知地覺得自己是很懂得愛的人。上帝的美意,就是要我們在和一個與我們有極大差異的人相處時,去學習接納、欣賞,和感激雙方的差異;而在看到他有軟弱或缺點時,能學習捨己、饒恕、忍耐、恩慈和寬容。 

婚姻中若有任何衝突或不愉快,原因不是差異太大,而是因為我們的自我中心,要求別人順著我們的意思。 

衝突提醒我,是我需要改變與成長;我們不是要去換一個沒有差異或處處順著我的人,而是學習欣賞差異,改變自己成為更成熟、更懂得付出愛的人。 



哥林多前書十三章
愛是恆久忍耐,
又有恩慈;
愛是不嫉妒;
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 
不作害羞的事,
不求自己的益處,
不輕易發怒,
不計算人的惡, 
不喜歡不義,
只喜歡真理;
凡事包容,
凡事相信,
凡事盼望,
凡事忍耐。 
愛是永不止息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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